7月6日,阜寧縣文明城督導組深入該縣花園街道黃舍居委會宣傳《鹽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,引導廣大群眾樹立鮮明道德導向,弘揚美德義行,自覺抵制不文明行為,爭做文明守法公民,為阜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貢獻。
《鹽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由鹽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19年4月19日通過,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19年5月30日批準,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!尔}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明確了黨委領導、政府實施、各方協同、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,明確了市縣兩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職責,明確了鎮、村兩級職責,要求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等。阜寧縣把7月定為《鹽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宣傳月,組織省市縣千名人大代表進萬戶活動,針對精神文明建設和創文工作的實際需要,查漏補缺,有的放矢。同時完善管理體制、工作機制、方法載體等方面的制度,推進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長效常態。
在黃舍居委會勝利花園小區,督導組成員來到群眾家中,和群眾面對面交流,耐心講解《鹽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。倡議大家要做文明條例的傳播者、踐行者、監督者,從自我做起,從身邊的小事做起,養成良好的文明習慣,自覺抵制不文明行為,爭做文明守法公民。同時要向身邊親屬朋友多宣傳,倡導文明習慣,共同抵制不文明行為,為阜寧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貢獻力量。
|